现有我院19英语07班刘政志同学,学号:18102065,性别:女,该生休学期满但未在规定时间复学,且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。根据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第四十二条:“(二)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应予以退学的规定,现对刘政志同学拟作退学处理予以公示。
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间,向人文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诉,逾期未提出申诉,不再予以受理。
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者,公示期结束后将开展退学处理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
联系人:叶老师
联系电话:1502538689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