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,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人文学院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》和学校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试点班方案》等文件精神要求,结合本学院专业特色、学科建设和师资力量,于2023年11月设立2022级法学和英语两个专业试点班。
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,学院审核和面试等多方位考核后(择优评选,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),现将人文学院2022级法学、英语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试点班结果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1、2名单表)。
联系人:叶明月老师
联系邮箱:1950142910@qq.com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6日-2023年11月8日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邮件、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。
人文学院
2023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