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更好地发挥学校评优表彰的引导、激励、示范作用,根据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文件《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评审工作的通知》以及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(修订)》的相关规定,经学生自主申请,班级评议小组认真评议,辅导员及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,同意以下同学通过2023年人文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初审,现拟以公示上报学校参评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,公示期为5天。
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,班级、年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,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,现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初审名单公示如下:
附件:2023年人文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初审名单公示
阮开敏等121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
钟坤霞等964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
对以上初审名单结果如有异议者,请到人文学院105办公室进行实名实据反馈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9日-2023年10月24日
人文学院
2023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