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共青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人文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文件《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“五·四”评优活动的通知》(城科人文团〔2023〕10号)精神,经学生本人申请,团支部推荐,辅导员审核,团总支复核,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,现对人文学院五四评优表彰个人及集体名单进行公示如下:
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4日,公示三天。如有疑议,请及时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文学院团总支负责人反馈,不接受匿名反馈。
联系人:白松老师
联系电话:18084000371
联系地址:人文学院111团总支办公室
共青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
人文学院总支部委员会
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