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共青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委员会文件《关于开展2023年“五·四”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重庆城科校团〔2023〕14号)精神,经学生本人申请,团支部推荐,辅导员审核,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,现对校级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如下:
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8日,公示三天。如有疑议,请及时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文学院团总支负责人反馈,不接受匿名反馈。
联系人:白松老师
联系电话:18084000371
联系地址:人文学院111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