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共青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人文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文件《关于开展人文学院2025年度“大美人文” 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城科人文团〔2025〕18号)精神,经教师、学生本人书面申请,各系部、板块及班级审核推荐,团总支复核,择优评先,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,现对人文学院“大美人文”评优评先结果进行公示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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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30日,公示三天。如有疑议,请及时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人文学院团总支·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进行反馈,不接受匿名反馈。
联系人:胡鸿
联系邮箱:2925546879@qq.com
共青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
人文学院总支部委员会
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