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共青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人文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文件《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“五·四”评优活动的通知》(城科人文团【2026】 5号)文件精神,经学生本人申请,团支部推荐,辅导员审核,团总支复核,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,现对人文学院五四评优表彰个人及集体名单进行公示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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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7日 ,公示三天。如有疑议,公示期内以书面或面谈形式向人文学院团总支相关负责人反馈,不接受匿名反馈。
联系人:胡鸿
联系邮箱:2925546879@qq.com
共青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
人文学院总支部委员会
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